17部门加紧起草《反洗钱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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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4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我国《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已进入研究草案框架结构的阶段。近日,起草小组再次举行全体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法案室主任、《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俞光远表示,《反洗钱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确定为一类项目,即为本届人大任期内需要提交审议的法律草案。今年3月人代会结束不久,立法起草小组即宣告成立,意味着立法
起草工作小组由17个部门组成,人员分别来自人民银行、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 俞光远说,按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洗钱罪仅有4种上游犯罪: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犯罪,范围明显过窄。他强调,洗钱犯罪是以其上游犯罪所得的存在为前提的,上游犯罪范围的宽窄,会直接影响洗钱犯罪对象的范围。因此,应考虑将贪污、贿赂、腐败犯罪和其他严重犯罪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