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必须买我的混凝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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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55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潘贤群 黄建凡 昨天记者在鹿城区双屿镇营楼村生活留地1—6号楼建筑工地上看到,一辆混凝土泵车停在工地上,一条长长混凝土输送管已经搭装完毕。承包混凝土工程的温州市三箭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该工地2号楼地下室底板的钢筋已经装扎好,经过验收后,准备开始浇注混凝土。不料在9月8日,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带着设备来到工地,称也要给该工地提供混凝土,并进行输送管安装(见图)。 记者从该工程总承包单位了解到,“三箭”是他们的下属公司,该工程的混凝土由其供应。而他们根本没有和“万丰”签订有关购销合同。公司有关人士说,“万丰”的做法明显带着强买强卖性质。 温州万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存承认,他们确实未和工程承包单位签订有关混凝土的购销合同。该公司股东赖陈生说,他是营楼村村民,该工程又是建设该村村民的安置房,因此在生意上应该予以照顾。他曾和承包单位商议供应混凝土一事,但对方事后却和“三箭”签订了合同。他称,他们这样做也实属无奈。 本报9月11日曾报道市政府近日作出的一项决定:从本月开始至10月底,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装修市场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霸王搬运”和强买强卖建筑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本报记者潘贤群黄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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