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件实事考核办法出台 优者记功不达标者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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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59 潇湘晨报 | |||||||||
据潇湘晨报9月16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八件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核办”)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2004年八件实事省考核奖惩办法》,将对19个省直责任单位、14个市州政府进行考核。 一项不合格考核不达标
八件实事年度考核工作将以项目考核为主,项目考核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体系按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4]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的工作目标全部达标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的工作目标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19个省直责任单位、14个市州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的考核结果公布和兑现工作由“省考核办”负责落实。 省考核办综合评定等级 对省直责任单位将采取季度自评、半年检查、年终统一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即每季度由省直责任单位进行自评,半年由省考核办组织检查,年终由省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等级。 对市州政府采取按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考核的方法进行。即市州每月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相关省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省直责任单位分别对市州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省考核办。省考核办根据部门验收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级。 优者记功不达标者受罚 考核达标者将给予奖励: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给予记功;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0%;给予通报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厅按省考核办的评定结果直接拨给考核达标的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具体发放由达标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工作量、责任大小和工作实绩综合确定并发放到人。 对于考核不达标者将给予相应惩罚: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与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政府(班子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给予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