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每月上报新拖欠民工工资数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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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0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北京电】15日,建设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从10月份开始,在每月25日前须将新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数额上报建设部。 15日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须将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计划安排,于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建设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这份《通知》要求各级省政府,从本季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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