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察职位分为三类,同时建立廉休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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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0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深圳电】记者14日从深圳市政协获悉,深圳已经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公安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目前形成的一个思路就是建立警察职位分类体系,将在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分为警察、文职人员和合同雇员三类。 职位 打造岗位专业人员
深圳市人事局表示,建立警察职位分类体系,对在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的想法是要打破现行主要以品位制为基础的公务员分类制度,按职位性质确定不同的编制属性,把在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分为警察、文职人员和合同雇员三类。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公安机关中有警察从事文秘工作,比如深圳市公安局有政秘科,该科室的警察便是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与整理等工作。不过这些警察可能是随时抽调过来的,并非专门从事文秘工作。深圳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猜测,改革后所指的文职人员其本职是文职工作,应该更加专业。 职务 重新整合指挥关系 改革的另一个思路是根据公安机关的组织特点和实际管理需要,建立新的警察职务序列。目前,公安机关队伍大,机关建制与队建制单位并存,组织结构复杂,难以理顺公安机构建制隶属关系和指挥关系。深圳将采用新的警察职务序列来规范各级机构负责人的职级,从而解决领导人员职级与实际指挥关系倒挂的现象。 薪酬 收入差距将被拉开 另外,警察工资制度也将有所改革,“将建立具有公安机关特色的激励与保障机制”,这些机制的构想是拉开警察与一般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让具有职业风险的警察的工资收入略高于一般政府公务员。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廉休金制度,为警察依法行政提供激励保障机制。所谓廉休金制度,就是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当公务员“安全着陆”退休后奖励给本人,以鼓励公务员在职时奉公守法。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