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游埃及猝死 家属认为旅行社应负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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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13 温州新闻网 | |||||||||
72岁的老人随团去埃及旅游,在红海游泳时猝死。家属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责任,要求赔偿19万元。 家属自述:旅行社应对此不幸事件负责 老人的妻子自述:2004年7月26日,我的丈夫董如深与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温州分公
8月4日中午,根据旅游计划安排,我丈夫在红海离海边5米处游泳时,溺水死亡。我认为,温州海外旅游公司对于我的丈夫的身亡是负有责任的。因为,第一,下海游泳之前,旅游团领队没有明确警示我丈夫并采取防范措施;第二,出事时,领队罗某正在50米外游泳,擅离工作岗位。 对于这一起旅游责任事故,我要求温州海外旅游公司予以赔偿,总计人民币195959.23元。 温州海外旅游:等待有关部门的鉴定结果 温州海外旅游公司副总经理周平说,在温州甚至在全省,都还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先例。我们现在的态度是:责任的鉴定要通过政府管理部门或者法律部门,由他们来鉴定我们有没有责任。如果旅游局或者旅游质监部门认定我们有责任的话,我们就要承担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并不是溺水死亡,他当时只是在海滩上趟水。据目击者介绍,水只淹到当事人大腿部,根据埃及阿尔达格卫生局提供的《医学现象死亡证明》,推断死亡原因是:心脏猝死。事情发生后,我们还专门派了一位领队,陪家属一起去埃及处理后事。 既然当事人家属已经向旅游质监所投诉,我们也在等待有关部门做出一个鉴定,鉴定认为我们应该赔偿多少,我们就执行这个决定。 市旅游质监所:如家属所说属实,旅行社有责任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钱勤表示,老人在身体状况合适的情况下,是可以出游的。如果情况确实如游客家属所说,领队没有明确警示,并且擅离工作岗位。这不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应当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如果领队自己都跑去游泳了,这措施怎么防范呢? 这样的话,旅行社就有责任。目前,我们还在进一步了解,初步调查取证,还要进行旁证。 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温州商报 黄婉文)(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