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整体推进、不断深化的新阶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2:2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王黎、李亚杰)随着《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法规性文件的印发,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向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标志着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目前,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贯彻6个法规性文件,
记者15日从中组部了解到,近些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不少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扩大民主的改革措施普遍推行,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干部考察中普遍实行了民主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省、市党委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政正职人选制度和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普遍推开,进一步推进了干部任用的民主决策。 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2003年以来,对部分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在市县领导班子换届中,各地也普遍加大了干部交流轮岗的工作力度。 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一些地方还试行了定期选拔、分级分类统一考试的办法,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产生了重要作用。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逐步推行。目前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适用范围、辞职条件、辞职程序、辞职后的安排或管理,以及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与纪律处分的关系等作了规范。规定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对应当引咎辞职而不辞职的,要责令其辞职。 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建立了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进一步加强了对省区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完善了《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