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会见传媒 称暂缓《基本法》第23条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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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5:27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9月16日电 记者刘韬报道:今天,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会见传媒时强调,目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仍然没有时间表,只有在香港社会对此有基本共识,以及经济复苏、经济成功转型和政治安排等都处理妥当后,再作考虑。 对于近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再次引起香港各政治团体关注问题,董建华说,去年,特区政府在暂时搁置《基本法》第23条立法程序的时候讲过,什么时候重新开展立法工
董建华指出,因此,第23条立法的问题,我们在这段时间内,无计划、也不会拿出来重新展开立法的程序。至于什么时候去做,特区政府的立场仍然是:香港社会一定要对这个问题有基本的共识,以及经济复苏、经济成功转型、政制安排等都处理妥当之后,再作考虑,现在则不考虑。 相关专题:董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