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城市 出租车经营权原则不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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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5:46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新京报报道,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近日透露,针对此前一些地方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建设部高度关注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和转让问题。 “出租车经营权的出让和转让问题与业主的切身利益相关,很敏感。”李东序说,在这方面要严格按照1999年94号文件处理。“特别是大城市、省会城市和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原则上不能动,确实要改的,一定要按规定做仔细的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审批,报上级
作者:谢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