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钱款 被判入狱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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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0: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安徽省京旺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冯凯,日前因侵占公司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万元。 京旺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冯凯任法人代表期间,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由其一人掌管。为了偿还其个人欠某电脑公司经理张某的钱款,冯利用公司多次向某电脑印章公司购买材料之机,指示公司财会将价值40多万元的货款按60多万元转
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冯凯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丁爱民 胡霞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