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五号线重大责任事故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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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0:56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由于擅自指挥拆除地铁五号线工程中的部分受力钢管支架,致使支架的整体结构倒塌,造成3死1伤的重大责任事故。近日,东城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原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地铁五号线五标项目部钢筋班当班副班长梅志东有期徒刑1年。
2003年10月7日晚,东城区地铁五号线崇文门站地下南侧小导洞施工现场内,由于承重钢管支架影响施工,工人向当班的梅志东请示能否拆除部分钢管支架,梅志东未经上级同意就指挥工人拆架子,因此削弱了支架的承重能力。次日19时50分,悲剧发生,支架倒塌,致使现场工人3死1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9.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