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扎死闯室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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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北京消息“谢谢法官,谢谢政府!”昨天,当22岁的吴金艳亲耳听到法院宣布自己“无罪”时,高兴地边哭边鞠躬感谢面前的法官。 22岁的吴金艳是北京一饭店的服务员,与同事尹某等同住一个宿舍。去年9月10日凌晨3时,突然有人从窗外伸手把宿舍的门打开并闯了进来。灯被打开了,为首的正是曾在同一饭店工作的李某。李某身后站着的也是曾在同一饭店工作的孙某及另外一个男人。
进入房间后,孙某边打边拽着尹某出去,撕扯中尹某的睡衣被拽起,胸部裸露。同屋的吴金艳急忙下床劝阻,却遭到孙某的毒打。万分恐惧的吴金艳顺手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向孙某胡乱比划。胳膊受伤的孙某和张某就退出了房间。但站在门边的李某却突然从柜子上拿起一把铁锁,砸向吴金艳身上。吴金艳下意识地就刺向了李某,正好刺中李的左胸。李某立刻倒在了地上,后李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见此情况孙某报了案,1小时后吴金艳被公安机关抓走。 去年10月15日,吴金艳被逮捕。检察院认为,吴金艳持刀扎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李的家人要求严惩吴金艳,并提起民事索赔22.7万元。今年7月29日,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吴金艳的防卫行为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无罪且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检察机关提起了抗诉,死者李某的家属也提出了上诉。最后一中院终审判决认为吴金艳属正当防卫,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判决维持了原判。 (郭志霞 冯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