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都要房 法官操起“竞卖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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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3:24 燕赵都市报 | |||||||||
郑州晚报离婚夫妻都想要共有的一套住房,由于分不出结果,庭审期间法官便主持了一场“价高者得”的竞卖,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了这起“竞卖”离婚案。据了解,这套房子只有30多平方米大,当初是丈夫游某单位的房改房,只掏了1万多元。此次竞卖是在庭下进行的,底价是就是1万元,价高者得,由于游某一心要得到这套房子,甚至说“200万也要买到手”,于是在竞卖中夫妻两人将价格一路抬高。妻子佘女士只出到6万元,就认为不能再高了,最终游某以6.1万元买到这套房屋。据了解,按照《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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