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火灾隐患请你举报本报与省消防联合推出曝光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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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6:47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 小区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小区的消防通道上堆满了杂物……日常生活中,老百姓会碰到很多火灾隐患。 近日,公安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为此,都市快报特别跟浙江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联合推出消防隐患曝光台,希望读者能举报身边看到的、知道的消防隐患。 都市快报的特别举报电话是:85100000,13516800000,欢迎读者举报。 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跟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没分开设置的。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9.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记者沈丽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