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项霸王条款多半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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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6:48 齐鲁晚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8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点评了银行业“电话挂失不担责任”等六大霸王条款。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银行作出部分回应。 据了解,从去年7月开始,中消协陆续对电信、邮政、房地产、物业服务、汽车等5个行业共29大项霸王条款进行了3次公开点评,但这些霸王条款至今仍有一多半没有修改。很多人为消协叫好的同时,也开始反思:消协的效力到底如何?消协真的能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吗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消协的点评只是社会公共机构的评论,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说意义的话,只能给办案执法产生压力。 北京市消协龙女士坦言,消协的处境确实比较尴尬。作为一个民间组织,消协在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常常遇到很多困难。 “不是消协需要支持,而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回答消协需要怎样支持的问题时,龙女士纠正了笔者的说法。她认为,目前我国还缺少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乏,造成侵权行为不时发生;二是消费者保护法规不够完善,很多新形势下的权益纠纷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三是行政部门执法不力,一些消费者权益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有专家强调,消协要不辜负消费者的期望,得先让自己的“腰杆”硬起来,途径有两个,一是坚持依靠《消法》,二要靠自身的进一步改革。 针对此问题,龙女士表示赞同。她认为,要真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就必须建立健全一个行之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她还呼吁,消费者权益保障不是消协一家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