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给企业离休干部安“新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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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7:11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通讯员郑伦智报道:12日,荆门市决定,把企业离休干部从企业中剥离出来,成立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直接为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使这些企业离休干部有了“新家”。 荆门市离休干部从企业剥离出来后,其医疗费、烤火费、降温费、公用、特需经费、福利费按标准一次性提取10年。医疗费按每人6万元标准一次性缴纳,由医保经办机构按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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