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评霸王条款多半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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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7:23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北京消息9月13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北京旅游市场执行的旅游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款,向媒体公布了点评结果及修改意见。北京市消协的龙女士表示,他们正在等旅行社及主管部门的反馈。 这是消协继点评银行六大“霸王条款”、披露商品房合同中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后,对“霸王条款”的又一次开炮。
但在消协轰轰烈烈开炮之后,被点评对象往往不动声色,让消协好不尴尬。 很多人为消协叫好的同时,也开始反思:消协的效力到底如何?消协真的能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吗? 消协陷入尴尬境地? 8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点评了银行业“电话挂失不担责任”等六大霸王条款。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一家银行作出部分回应。 据了解,从去年7月开始,中消协陆续对电信、邮政、房地产、物业服务、汽车等5个行业共29大项霸王条款进行了3次公开点评,但这些霸王条款至今仍有一多半没有修改。 以上事件被报道后,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特别是中消协点评银行六大霸王条款一事,更是引起了除几大银行之外的多方争论,很多人对消协“点评”的效力也产生了怀疑。 点评目的在于警示其实,我国颁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有11个年头。《消法》给予消协的定位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享有“受理消费者的投诉”等七大职能。 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消协在法律上存在两个“软肋”:一、没有行政职权;二、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消协“不厌其烦”地对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和“点名”的意义何在?龙女士认为,点评的目的不是点名批评,而是一种警示,示意相关行业应及时解决问题。 消协“腰杆”怎么变硬“不是消协需要支持,而是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在回答消协需要怎样支持的问题时,北京市消协龙女士纠正了笔者的说法。 她认为,目前我国还缺少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知识的缺乏,造成侵权行为不时发生;二是消费者保护法规不够完善,很多新形势下的权益纠纷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三是行政部门执法不力,一些消费者权益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评论员艾君认为,消协本身也有很多问题。消协的“腰杆”还很软弱,很多事情只是浅尝辄止,甚至中途败退,不能穷尽根源,一抓到底。 他强调,消协要不辜负消费者的期望,得先让自己的“腰杆”硬起来,途径有两个,一是坚持依靠《消法》,二要靠自身的进一步改革。(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