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了3元钱判了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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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7:35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石家庄9月16日电】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抢劫案。一青年抢劫一位老太太3元钱,被法院依法从重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2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许京省路遇一位骑自行车的老太太。许京省产生了劫点钱的想法,遂跟上老太太并将其摔下车子,取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进行威胁。被逼无奈之下,老人掏出身上的三元钱交给了许京省。许离开后,老太太一直尾随其后,跟着他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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