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将奖励部分农村独生子女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明年元旦起,我省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将可以领取奖励。昨天,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我省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接受奖励的相关政策。据介绍,明年元旦起可以享受奖励的农村家庭是:年满60周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年满50周岁,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经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农村居民。目前,我省人口最多的地级市徐州和最早实行计划生育的如东已经开始了试点,从7月1日试点工作推行至今,两地已有17741位居民符合奖励条件,试点地区批准的奖励扶助为每人每月50元,今年下半年,
作者:王倚群 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