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元欠款被追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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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可为)昨天,12户车主拖欠的71万元养路费由法院采取强制手段追缴。今后,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将与地方法院合作,加大养路费追缴力度。 本次强制执行涉及车户12户,个人拖欠养路费最多为132440元,连同滞纳金及罚款共需缴纳243216.6元。房山养路费征稽所经多次上户核实,在车主对欠费事实未有疑义的情况下,向欠费车户送达了《养路费催缴通知书》和《养路费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拒不履行
养路费征稽人员提醒,欠费车户应立即到养路费征稽部门补缴欠费,避免受到强制执行的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