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推行“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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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42 汉网 | |||||||||
“一把手”代表本部门参加行政案件诉讼的出庭率,今后将作为领导干部每年向人大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记者15日获悉,汉阳区在全市首开先河,探索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推行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民告官、官不到”,是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老问题。据统计,汉阳区法院5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1件。从2000年起就在该院行政庭工作的行政庭庭长李钢告诉记者,只有汉
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有利于增进行政机关与老百姓之间的沟通理解,也有助于带动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虽然《行政诉讼法》没有对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作出强制性要求,但目前全国已有一批城市正式出台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必须由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 15日,在汉阳区人大组织召开的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座谈会上,辖区32家行政机关参加座谈。会上透露,今后,该区行政机关“一把手”向区人大作年度述职述廉时,必须将其代表本部门参加“民告官”案件的出庭率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区人大还将加强对“一把手”的行政法律培训,对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冯明)(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