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拖欠公款不能止于清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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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北京着手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问题,重点是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经商牟利。这次清理出多少人,累计多少钱,尚不得而知。比照外地情况,想来也不是小数目。 领导干部拖欠公款,不论数额大小,能够“借”出钱来去花,本身就是问题。须知,普通群众是“借”不出公款的,更不敢拖欠。何况,“利用职权”“经商牟利”,犹见问题之严重。
公款当然应该公用。个人私用,特别是用于经商牟利,已经涉嫌挪用公款,应该归于刑罚。仅仅清理一下,恐怕是不够的。 清理拖欠公款必须限以时日。“确因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难以一次还清的,可以分次归还”,这样的宽松条件不免网开一面,会被某些人利用了去钻空子。前些时,海南一位拖欠公款高达722万元的副镇长,不是在清理中就答应每月还3000元吗?照此推算,他要还上200多年!明显是阳奉阴违,继续拖欠。既然敢“借”,就应该能还,还不上要追讨,或问责或问罪,总要有个交代。如能公示,最好。 借公款以私用,反映了某些干部的人品、素质,同时也暴露了财务制度上的缺陷。如今,某些领导手中的权力太大,主观上不自觉,客观上少监督,写张条子就可以调动巨额资金,单位财务成了他的私人账房,出现挪用、贪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何况只是“借款”?因此,清理之后,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才是更重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