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工伤保险六类药“排除”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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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25 生活报 | |||||||||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6日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在中成药、西药品种大幅增加的同时,根据此次药品目录评审的有关条件,儿科药、营养滋补药等六类药品被完全“排除”在外。 这几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
(新华社电)(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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