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借读费择校费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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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10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近日,江苏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从2004年新学年起,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和择校费。 该文件明确提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流入地政府全面负责、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并规定“从2004年新学年起,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所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
目前,江苏省教育厅正在会同财政厅制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为苏北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此外,对于特殊弱势人群的教育问题,江苏省也决定从今年开始,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课本费,适当补助生活费。 作者:记者 谢静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