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分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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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16 现代快报 | |||||||||
快报扬州电10月1日开始扬州市将评价全市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工会、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情况,将企业分别认定为A、B、C三个不同的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企业不提供人员花名册、不签订用工合同、不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将被扣分。如果企业出现拒绝、阻挠劳保监察机构执法检查和社保稽核等行为,企业的等级将一律被定为最低级C级。
企业连续三年获得A级信用单位的,可免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而对劳保C级信用单位将实行每年一次以上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社会保险稽查,并根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稽核,对情节严重的列入劳动监察重点监控名单,实施经常性的检查和其他依法可采用的严格管理措施,并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评优、出任行业协会职位等实行限制或一票否决。 作者:记者 韩小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