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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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18 法制日报 | |||||||||
加强国际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访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 本报记者 秦平 正在北京举行的国际刑法学大会汇集了来自68个国家的400多名优秀的法学研究者和法
记者: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也越来越成为威胁国际安全的主要问题,国际刑法学会是在国际上享有很高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这种背景下,其大会在中国举行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韩杼滨:当今世界上,人类在追求繁荣、稳定和进步的同时,不同程度地被各种犯罪所困扰。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各国交流的频繁,各国在同传统犯罪作斗争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型犯罪的挑战。同时,犯罪活动日益明显地呈现出国际化、有组织化和智能化的特征,给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威胁。 如何应对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摆在各国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惟有加强交流,才能共享机遇;惟有同舟共济,才能应对挑战;惟有通力合作,才能永葆生机。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应对危机与挑战的必然选择。 各国有必要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就人类所面临的犯罪公害问题加强磋商,共同探索犯罪规律,谋划遏制犯罪的良策,携手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法律新秩序,为各国人民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记者:能不能请韩会长就中国法学会与国际刑法学会合作的历史为我们的读者作一些介绍? 韩杼滨:1984年中国派代表出席国际刑法学协会在开罗举行的第十三届大会,与国际刑法学协会建立了联系。1988年4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并在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正式成立。同年6月,国际刑法学协会理事会正式接纳中国分会为该协会惟一代表中国的国家分会会员。 1999年9月,中国分会再次组团出席了国际刑法学协会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的第十六届国际刑法学大会。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国分会在这次大会上提出了申办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的申请。2000年6月,中国分会组团出席了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刑法学协会理事会和执委会。这次理事会决定中国刑法学协会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于2004年9月在北京召开。 多年来,我们与国际刑法学协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举办这次国际刑法学大会是中国法学会与国际刑法学协会的一次成功合作。我们愿意继续努力。在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同国际刑法学协会、各国各地区刑事法学界和刑事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记者:刚才您提到2000年6月国际刑法学会理事会决定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在中国举行。那么在这几年中,中国法学会为筹备这次大会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呢? 韩杼滨:为了做好2004年国际刑法学大会的筹备工作,今年4月,中国分会在深圳召开了全体大会,研讨2004年国际刑法学大会的各个专题,并就各个主题向国际刑法学会提交了国家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学者对大会主题的基本观点。中国分会还组团出席了2002年9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国内法与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专题预备会、2002年11月在日本东京召开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的腐败犯罪及相关犯罪”专题预备会、2003年5月在希腊雅典召开的“计算机犯罪、网络恐怖主义、儿童色情和金融犯罪”圆桌预备会和2003年9月在智利圣地亚哥召开的“刑事诉讼原则及其在纪律程序中的应用”专题预备会。 作为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的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为这次大会的顺利举办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专门成立了组委会,并组成了学术组、联络接陪组、会务组、交通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等具体工作部门,举行了一系列筹备会议,制订了多套会议执行方案和紧急预案,以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记者:自去年11月中国法学会换届以来,包括本次大会的组织工作在内,做了许多工作。今后法学会还将在哪些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和努力呢? 韩杼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中国法学会肩负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国法学会今后五年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宽广视野,促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努力推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按照巩固、调整、发展的原则,整合现有研究会,发展新的研究会,以学科研究会建设促进学科建设,使传统学科增强活动。同时,积极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法学学术的繁荣和发展;要努力营造民主、和谐、平等、宽松的学术环境,尊重个性,鼓励探索,提倡敢于提出有创见性的、新的学术观点的学风,激励法学研究工作者充分发挥才智,完善创立新的学科理论、新的学说激励机制;大力培养法学、法律人才,形成有利于多出法学研究成果和使优秀法学家、法律家脱颖而出的环境。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