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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少年殴打同学抢走4.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23 上海青年报

  未成年人触法是否从法律途径解决引发争议本报记者马芸陈广义

  仅仅因为10元钱,上海强生职业技术学校的16岁少年姜明,在开学前的军训期间,被五名同学关在军训宿舍内殴打,并被强行脱光衣服,下身浇上风油精,且被逼蹲在墙角多次重复唱国歌,最后还被抢走了4.5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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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后,姜明的家长强烈要求追究五名学生的刑事责任,而学校为了“拉学生一把”,希望能够内部解决。由于五名学生都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引起了一番争议。

  10元钱起风波少年受辱

  据姜明反映,8月5日下午5时左右,军训结束后同学们都进了宿舍,此时同寝室的刘伟突然说自己的一张10元钱没有了,并随后在姜明的书包中翻出一张10元人民币,刘伟称自己记得钞票上的编号,并认定这张钱是他的。姜明则坚决否认拿过别人的钱,最后在当值老师的调查下,姜明拿回了这10元钱。学校学生科的周科长向记者证实,当初刘伟的“计谋”是被当场戳穿的,10元钱确实是姜明的。

  “10元钱”风波看似结束,但姜明的三次被侮遭遇却随之而来。

  姜明回忆说,就在老师处理好这场风波,大家又回到二楼的寝室后,不买帐的刘伟开始对他实施了“报复”:“进了寝室后,刘伟就从其他寝室叫来了他的四个‘哥们’,五个人开始打我,有人将我的手摁住,有人拿来凳子压住我的脚,打了我将近10分钟。之后我挣扎着逃出,把被打情况告诉了正在楼下的一位周老师。当时,老师曾把刘伟等五人都叫了下来教育了一番,而刘伟等人也答应不再打我了。”

  老师调解后,大家再次回到寝室,姜明本以为事态可以平息了,孰不知一场更为屈辱的经历正在逼近他。姜明回忆道,刘伟等五人进了寝室门后就将窗户与门紧锁住,还用桌子顶住房门,接着逼着他坐在下铺的床位上,遭受拳打脚踢。期间打人者中有人提议要洒风油精,而已无还手之力的姜明就这样被他们脱光了衣服,其下身也被洒上了风油精。紧接着,五个人在姜明的头上套了一个塑料马夹袋,姜明按五人“要求”蹲到了墙角,被逼唱了3遍国歌。

  姜明称,整个过程中刘伟一直是主使者,另外一个叫王林的向他洒了风油精,其他人则是边打边起哄,直到晚上9点半刘伟才带着4人各回寝室,走之前还掏空了姜明的书包,并拿走其身上仅有的4.5元钱。刘伟说,当时寝室内还有6名与姜明同寝室学生在一旁观看了全部过程,却始终没人出声。

  背上“乌龟”致真相大白

  姜明被殴打的时间是8月5日,而等学校和家长都知道真相时已经是9月6日了,为何在长达一个月时间都没有“东窗事发”呢?姜明向记者诉苦道:“刘伟他们打完我之后曾发出威胁,要我不准说出去,一旦让学校和家长知道,以后有我好看的!”因此,姜明一直隐瞒着被打受辱的实情,而对他脸上鼻子上不同程度的伤,姜明却向家人谎称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

  开学第二天,也就是9月3日,姜明再一次受到侮辱。姜明说,一个月前参与打人的石磊与他分在同一班,当天石磊在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音乐磁带里的磁片条绑住他的手,并套在脖子上,整个过程持续了有四五分钟。然而,这还没完,9月6日姜明的衣服背后又被石磊画上了一只乌龟,还写上一句四个字侮辱的话。

  而就是这只背上的“乌龟”,使得隐瞒了一个月的事实终于真相大白。姜明的父亲告诉记者,9月6日晚在为姜明洗衣服时,见到了衣服上的乌龟,一再逼问下,姜明才终于说出了事实。

  少年身心俱伤想跳楼

  屡受殴打、侮辱的姜明身心都受到了严重伤害。得知实情后,姜父带姜明到医院做了检查,姜父告诉记者,姜明的鼻子被“打歪了”,医生说需尽快进行手术,手术费用约八九千元。

  而姜明说:“在被打后的一个多月里,经常不想吃饭,有时想从楼上跳下去,就再也不用回想那样的事了!”

  考虑到姜明现在仍旧不稳定的情绪,姜父特地让他从五楼的自己家暂时搬进了一楼的伯伯家,就是生怕出现意外。记者在姜明的伯伯家见到了他,他的鼻梁看上去明显是歪的,上身还留有被咬过的痕迹。

  学校希望尽量内部解决

  记者就姜明及其家长反映的情况到强生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了核实,学校副校长章晓峰和学生科的周莉表示,校方也已经掌握了殴打的事实,参与殴打的学生事后写下了情况说明,承认殴打姜明、脱光姜明衣服、洒风油精和逼唱国歌等事实。

  周莉说,校方在核实情况后,与各当事学生的家长取得了联系,部分家长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向姜明及其家人当面道歉。

  “一方面,学校将严格按照校规对5名学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处分;另一方面,姜明的医药费将实报实销,并协调双方家长商定赔偿等方面的费用。”章晓峰说:“对在此事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姜明,学校将在以后的教学中给其以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如姜明要求换个环境,学校可帮助其转至其它教学点或转学他校。”

  章晓峰最后表示,所有涉及此事的学生都还未满18周岁,对这些刚走出初中校门,步入技校的学生,不论是受害的,还是犯错的学生,学校都希望能“拉”他们一把,在学校内部解决此事,不将他们推向社会。

  家长欲追究法律责任

  得知学校愿妥善协调双方家长,解决好姜明的医药费的消息后,姜明和家人表示:一定要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他们前后几次强行拿走姜明的钱,对姜明的行为又如此恶劣,已经触犯了法律。不管他们是否已满18周岁都应该承担责任。”姜明的伯父态度坚决地说:“这样做也是对打人者的一种警戒,对他们也有好处。”为此,姜父带着姜明于9月14日到翔殷派出所报了警,警方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文中学生均为化名)

  姜明事件透视

  多方因素造就“边缘带”

  记者从上海强生职业技术学校了解到,该校约1300名学生中,单亲家庭、父母与子女长期不在一起居住等特殊情况家庭所占比例,远远高出普通高中。副校长章晓峰表示,不仅家庭情况对技校学生成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社会心理也普遍认为只有“劣等生”才会进入技校。这些因素给技校生的教育带来很大的困难。

  上海社科院青少所孙抱弘副所长分析称,在现实状态中,智育为重的教育导致了教育向应试、成绩倾斜,由此不仅使青少年教育忽视了基本做人标准的养成,更为严重的是把这些进入技校的学生推向边缘化,成为不被社会认可的“边缘带”。这种失败的情绪和来自各方的压力,容易使“边缘带”把快乐建立在网络游戏、暴力影视等作品上,从而受到毒害,埋藏下“身心出格”的种子。

  另外,群体心理在此类事件中也留下了影子,孙抱弘说:“如果事发当时,只有一两个人面对姜明,或许就想不到这么多的‘出格’行为。”而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姜明事件中,确有两名学生自始至终扮演着“旁观者和怂恿者”的角色。

  姜明事件争议

  “私了”还是“公了”?

  对于姜明事件中,学校希望内部解决,家长欲追究法律责任的分歧,律师和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也分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走法律途径以惩前毖后

  国运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校方希望“内部”处理的做法不妥。其一,在法律意义上,只要年满16周岁,就可以为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二,如果“私了”,不能对违法者起到警戒作用,使其产生侥幸心理,误以为有钱便可以逃脱法律制裁。

  至于走法律途径后,究竟是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是适用《刑法》,需要视情节严重性、5人行为对姜明的身心伤害程度和涉及金额的多少而定。

  尽量采用挽救教育的形式

  华政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杨鸿台教授:该事件可以理解成恶少及其“出气帮”的一种强烈的恶作剧,带有未成年人特有的游戏心理。由于当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从青少年犯罪预防角度来说,如情节不甚恶劣,将“恶少”的行为上升到刑法角度过于严重,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是《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尽量用挽救教育的形式。当然,对于伤害赔偿问题,打人方以及学校方面理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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