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条钢”非法生产死灰复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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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32 甘肃日报 | |||||||||
在皋兰和永登县的一些地方,非法冶炼“地条钢”的行为又有所抬头。从这些“黑”工厂流出的劣质产品不仅被用于居民住宅,甚至“渗”入一些重点建设工地,对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据省经济委员会负责人说,最近由省经委、省质量监督局、省工商局、省电力公司和兰州市有关部门进行的一次现场督察发现,皋兰县一些被刚刚关闭的生产“地条钢”的企
非法“地条钢”生产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和运行,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姑息纵容不无关系。有的电力企业明知国家禁止生产“地条钢”,却照常供电。目前非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全省有数十家。 据了解,这些年各地发生的桥梁垮塌、楼房倒塌等重大恶性事故,相当部分与建筑用材的质量低劣有关。 2002年7月,原国家经贸委第32号令第三批目录中,将“地条钢”确定为淘汰产品。但自去年以来,受钢材市场需求和利益的驱动,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和专门用“地条钢”加工建筑用材的现象又死灰复燃,个别地方这种情况还相当严重。 省上有关部门决定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于依法取缔的“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其生产设备必须就地销毁,不得转移。电力企业要根据当地政府通知,立即停止供电,并拆除相关设施。据悉,皋兰县有关部门已着手打击和清理境内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忠和钢材改制厂等企业用于制造“地条钢”的钢材被没收,炼钢和供电设备被拆除。(记者邱永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