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药品“不予考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1: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6日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在中成药、西药品种大幅增加的同时,儿科药、营养滋补药等六类药品则被完全“排除”在外。 “在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必须控制不合理的药品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根据此次药品目录评审的有关条
这几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少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