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洞房 偷走新郎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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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1:15 新文化报 | |||||||||
本报通化讯(记者 卢红 通讯员罗春艳)为铁哥们儿贺新婚,相中新郎手机,竟趁乱将其偷走。近日,丁某被柳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6月13日,丁某应邀参加朋友的婚礼。宴席过后,一些亲朋好友都来闹洞房,由于新郎在婚宴上多喝了几杯,又是在自己家中,就毫无戒备地将刚花5000余元购买的手机随手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丁某看到该手机后爱不释手,便想据为己有。他趁众人闹洞房之机,自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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