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品滋补药被“排除”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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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5:26 深圳晚报 | |||||||||
营养品滋补药被“排除”医保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控制不合理的药品费用支出 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黄全权)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6日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与2000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目录中的
根据这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成药品种由过去的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则由725个增加至1031个,增幅达42%。 “调整后的《药品目录》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并充分考虑临床医药科技的发展,能够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2000年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四项调整。 “在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必须控制不合理的药品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根据此次药品目录评审的有关条件,并经专家仔细研究,决定了几类药品在调整药品目录时不予考虑。” 这几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少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 作者:记者黄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