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撞人后驶离现场司机否认逃逸,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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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7:1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9月15日,蚌埠市怀远县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悬挂河南籍公安牌照的桑塔纳轿车在撞人后驶离现场,置受害人于不顾,最终导致其身亡。 昨日下午,接群众举报后,记者前往怀远县交警大队,据警方介绍,9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聘用驾驶员高鹏驾驶借用的豫P0566警字公安牌照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由浙江杭州返回河南项城,当沿S307省道自东向西行至怀远县唐店路段时,将正
昨日下午5时,惊魂未定的当事人张志水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正同“黑子”(王进)在路边讲话,一辆闪烁着警灯的小车突然靠近了他们,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黑子”便不知去向,在后面来的车辆灯光照射下,他才知道刚刚发生了不幸。据他回忆,事发后,该车仍然闪烁着警灯前行50米后停下,几分钟内该车便随即关掉了警灯加速前行。见状不妙的张志水立即拦下了附近龙凤大酒店的一辆小轿车,向驾驶员说明原由后急速追赶,在该县河溜镇地段,他们终于截停住肇事车辆,当地派出所和有关交警随后赶到,将该事故警车带回。 在昨天下午进行的事故调查中,河南籍警车驾驶员高鹏拒绝承认肇事逃逸的事实,只供认当时为了赶路而在撞了不知是人还是车的情况下继续行车的事实。根据现场调查,目前怀远县公安部门已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慕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