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侵犯知识产权,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2:45 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田雨)记者1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包庇纵容的案件,要作为大案要案,从重从快判处。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向全国法院发出的一份通知说,“假冒商标、盗版侵权等侵犯知识
户外用品全场1元拍 人大附中网校招生中
新浪推出1G免费邮箱 1元抢购明星物品
产权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竞争秩序,直接损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的假冒侵权行为,严重危及国计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包庇纵容的案件,作为大案要案,抓紧及时审理,依法从严判处,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要注重产品质量鉴定,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对于既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及其标识,又属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要依照刑法规定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强调对此类犯罪要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通知要求,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要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其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要依法予以没收。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