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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过火一教师被判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3:50 东南早报

  早报讯只因学生在宣布考试纪律时发笑,陕西省绥德县中学老师马爱雄便将初二学生景某叫到讲台上左右开弓扇耳光,而后又将该生叫到办公室继续施暴,结果导致这名年龄尚不足16周岁的男生耳膜穿孔。这名教师被绥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据报道,尽管这名打学生的人民教师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受害人家属仍认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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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轻判”,并于9月15日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还不知这个教师因“体罚”学生,最终将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贺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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