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死刑前诀别"引司法争议 体现文明还是过度宽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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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5:32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梓林)昨日,本报刊登了《“临刑前诀别”体现人文关怀》报道后,3名杀人犯执行死刑前和父母相会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 记者采访了这起柳州“1·17”、“1·24”杀人案案发地点的一个韦姓居民。他说,至今一想到这命案仍心有余悸,“他们作案时,在出租房内扭开了管道煤气的管道,还点了香烟,幸好事后没有发生爆炸,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他表示,对这些凶手不应该讲什么
而一位做了10多年刑事辩护的老律师则持相反的观点,他说,过去死刑犯和家属之间是不允许见面的,他曾经代理过的一个案子让他十分感慨:一死刑犯没能见父亲最后一面就被执行了死刑,多年之后,他的父亲见到律师,仍十分遗憾地说,如果能见孩子最后一面就好了。律师认为,让死刑犯和家属见面,是对罪犯以及他们父母的人道主义关怀,也是对即将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同情,而并非是对被告犯罪的同情。 曾经在法院当过几十年刑庭法官的法学专家潘维燕说,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审判的一个犯罪团伙,在执行死刑时,他们的亲属竟然做出向刑车砸石头等干扰事件。所以潘教授认为,任何新举措都应该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9月16日死刑犯张广顺与父母的会见结束之后,“很轻松地”和身边的法警聊起天来,而张的父母也因为会见了儿子,对法院的安排充满了感激。 不少市民认为,死刑犯刑前会见亲人的举措,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人的尊重和人文关怀,也让死刑犯的家属对行为人犯罪的严重程度、法律的严肃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3年9月16日,北京市在第一中级法院首次设立死刑犯家属会见室,9月17日,因琐事杀人而被判死刑的李军在会见室里见到了自己的妻子,这是北京市的首例。同时,“死刑犯可会见家属”还是北京市高级法院推出的50项便民措施之一。同年11月,北京市对该会见进一步出台了申请条件等相应的“实施细则”。 作者:毛梓林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