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不能“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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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启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机制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杨晓宇) 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的力度加大了,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却相对少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面对这种情况,广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15个单位昨日召开会议,正式启动行政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
据悉,该程序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和立案监督的责任,防止有的行政执法机关查到了犯罪事实却不走法律程序,而是“私了”———罚一些款、内部处分一下就完事。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建立行政刑事执法衔接机制,正是防止行政腐败的一种法律保障,它对于推动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