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警涉嫌故意伤害罪 七旬老人被打成植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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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9:10 东北新闻网 | |||||||||
五常市一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殴打一位七旬老人,造成老人脑干出血,成为植物人。近日,这名野蛮执法的民警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被害人的儿子孙艳兴讲,他的父亲孙云山今年71岁,退休后为了贴补家用,在大街上为人测身高体重赚钱,平日靠一辆脚踏三轮车代步。2003年9月22日下午,孙云山骑着三轮车来到五常市山河大十字街南路东百信鞋城门前。这时,五常市山河公安分局车辆管理站站
围观群众将孙云山送到五常市山河镇医院后,诊断为脑干出血。随后赶到的孙云山的家属将其转移到了五常市人民医院,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当晚,医生为孙云山做了开颅手术,并且从孙云山的脑中取出了7个血块。手术后,孙云山一直昏迷,变成了植物人。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法鉴中心作出鉴定:孙云山系闭合性颅脑损伤、脑干继发性损伤等,为外伤所致,定为重伤。事发至今,一年多过去,孙云山仍然没有苏醒过来。 事发后,山河公安分局领导却认为,王晓飞与孙云山的伤没有任何关系。2003年12月18日,五常市公安局和五常市检察院作出结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晓飞殴打孙云山的事实。孙云山的家属对这些感到十分不解,并将情况反映到了各级政府、人大等部门,要求追究王晓飞的责任。 今年7月23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处长刘国庆带领几名工作人员来到孙云山的家,表示已经查清王晓飞打人的犯罪事实,将尽快把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记者近日获悉,哈尔滨市检察院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晓飞批准逮捕。 刘国庆向记者表示,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施用暴力,这就是违法行为。对于这样的警察,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发现一个就要查处一个,决不姑息。(黑龙江晨报刘 娜)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