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警示旅游警惕消费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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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9:18 新晚报 | |||||||||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十一黄金周将至,中消协昨天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游客出外旅游时一定要警惕消费陷阱。 据介绍,大部分旅游投诉是针对旅行社的单方面格式合同,以及在景点购买的商品发生了质量问题。而一些旅行社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很容易导致消费纠纷。比如有些旅行社单方面规定经营者可以调整旅游行程;或者是在发生服务质量问
中消协有关人士指出,这些其实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当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说:“外出旅游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保存好相关的人证物证,比如同团游客的集体签名,购物发票等。同时,(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最好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将自己的维权行为演变成侵权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