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凤性爱光盘案二审宣判 郭玉玲仍被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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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钟欣)曾引起喧然大波的璩美凤性爱光盘案,台“高院”昨天二审宣判:被控散布光盘及伪造文书的郭玉铃,仍维持一审刑度,各判4年与10个月徒刑。 据“中央社”报道,不过《独家报导》的发行人沈嵘二审改判2年徒刑;被控协助《独家报导》制作光盘的中帝公司董事长胡钟琳,被检方上诉追究散布刑责部分,则被合议庭驳回。
报道说,这起性爱光盘案源于2001年,时任新竹市文化局长璩美凤与至友郭玉铃因故翻脸;郭女涉嫌雇人在璩美凤淡水住处、新竹市文化局长办公室及座车内安装针孔录像设备,拍下璩美凤与曾姓男友在住处的激情画面。(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