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 医疗机构建立调解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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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蚌埠市司法局近日与该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我省首次在医疗行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实施意见》对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名称、制度、主要任务、受理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医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
(杨鹏程 桂勇)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