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佳节之前下禁令 不许“联络感情”收赠“红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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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4:31 深圳晚报 | |||||||||
广州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16日获悉,值中秋、国庆来临之际,广东省纪委刊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高度,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广东省纪委通知要求: 一禁:“联络感情”吃喝玩乐
广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不得借联络感情之名,与上级组织或工作联系单位搞相互请吃,或组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刹住部门、单位相互之间公款请吃的歪风。 二禁:收赠“红包”贵重礼品 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的规定,同时要切实管好自己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确实无法拒收的“红包”、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必须附上书面说明,在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得自行处置。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干部上交的“红包”要登记造册和填发收据,每半年汇缴当地纪委,由纪委集中后送交同级财政,并将具体情况报上一级纪委。 三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领导干部凡需在假期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到外地和出国(境)旅游,也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务关联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四禁:搓麻打牌搞赌博 严禁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领导干部要组织安排好节日活动,特别是不准参与“六合彩”赌博,或以搓麻将、打扑克等形式进行赌博,严禁出国(境)赌博。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