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女儿不孝 受虐老人社会赡养成问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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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0:03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成都抚琴小区64栋2单元3楼的佐婆婆哭着找到四川元海律师事务所,要求将自己的1套2住房赠与政府,将不孝的女儿请出家门,自己单独搬进敬老院聊度残生。可是这一愿望因为受虐老人社会赡养制度尚不成熟而不能成行。 佐婆婆叫佐国英,已经75岁高龄。2年前,多年与母亲关系一般的亲生女儿方某突然找到母亲,表示要回来照料她,给母亲养老送走宗。女儿连续痛哭流涕4次,对佐婆婆说,她以前不醒事,现在都57岁了,早醒事早了,她一定会照顾好母亲的。于是,佐婆婆退掉了租房户,让女儿一家搬回来。 女儿进门 恶梦开始
大约2002年9月,方某搬回母亲家。她首先退掉了佐婆婆的80元低保费,说每月给母亲大约200元钱,由她全权承担母亲的抚养责任。然而,“还不到1个月时间,她就嫌我这嫌我那跟我闹翻了……”佐婆婆上气不接下气地对记者说。 据佐婆婆讲,平时生疮害病、生活不便,女儿均不闻不问。特别是去年10月6日,孙女因蒸饭的事与佐婆婆发生摩擦,将药从佐婆婆手上打落,佐婆婆跌跌撞撞跑到楼下,孙女还在阳台上骂:“你狗X的敢回来!”邻居证实,佐婆婆当时吓得直发抖。 从2002年10月1日起,佐婆婆就自己买来一口电饭锅,与女儿一家分开过。煮饭、炒菜、烧水、熬药都在一口锅里。 据邻居反映,去年春节,佐婆婆差点病死,下雨天不方便出去,请女儿带买一下菜,方某都说没有时间。晾晒被子不方便,请女儿做点好事,回答是:“做了好事招雷打!”邻居觉得老人确实非常可怜,很多时候都帮忙买药、送医院。而女儿方某知道后,对于帮忙的人有时都要谩骂,搞得大家连忙都不敢随便帮。 佐婆婆多次让女儿搬出去,女儿都不同意,找社区解决多次,也都无结果。 女儿否认不孝母亲
方某说,父亲死时,欠了16000元的债,是她将自己的房产拿去抵押了还的。已经于1990年离婚的她只有租房子住。她现在靠给两家人做家政服务过日子,每月只有500元生活费,水电费都是她给的,给了母亲230元就所剩无几。没有按时给母亲钱确有其事,因为服务对象没有按时给她。 受虐老人社会赡养问题值得重视 鉴于佐婆婆的实际情况,四川元海律师事务所准备免费为佐婆婆打官司。袁泽富律师告诉记者,虽然两人之间存在着母女关系,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属于母亲,所以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方某不仅无权住进母亲房子,还必须尽赡养义务。另外,方某是自食其力的成年人,母亲不再对其具有监护义务,方某这样做属于强行霸占。 袁泽富律师还不无遗憾地说,佐婆婆愿意将住房赠与政府而得到赡养的保障,应该是可以的。然而有关部门在测算了房屋的价值后,害怕不合算,就没能达成协议。这多多少少反映出社会对受到虐待的老人的赡养问题目前还缺乏制度上的保障。现在除了五保户外可以进养老院外,就只有交钱才能进的社会办养老院了,象佐婆婆这种特殊情况,目前就只剩下打官司这条路了。 四川新闻网记者 徐力来源: 四川新闻网【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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