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药品监督举报牌方便百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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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4:16 山西晚报 | |||||||||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温洁)此部门问题投诉到了彼部门,苦了群众,忙了政府部门。今天上午,省城太原第一块“药品监督举报牌”亮相远东大药房五一路店。今后,关于药品方面的问题市民需分情况向各部门反映,陆续悬挂在省城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社区的“药品监督举报牌”将为市民指明方向。 据悉,很多市民由于对监管药品质量、药品价格和药品广告的部门职能分工不是太熟
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对药品的行政管理职能作了明确的界定:涉及药品质量的监管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问题主要由药监部门负责;涉及药品价格的问题主要由物价部门负责;涉及药品违法广告的查处问题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 (来源: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