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烂尾楼”宝华大厦71债权人获部分清偿(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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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 |||||||||||||
历时8年追回6000万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邓灵 通讯员 杨晓梅)历时8年,让无数业主揪心的烂尾楼———宝华大厦的执行问题,昨日上午落下帷幕。71名债权人在广州中院的大法庭内,从法官手中领到了执行裁定书和银行存折。 广州50余座主要烂尾楼之一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71宗案件的当事人逐个上前领取执行款:申请人是个人的,凭借身份证明,当场领到执行裁定书,还同时拿到了领取执行款项的银行存折及银行路线图;而申请人是单位的,则在稍后由法院财务部门以转帐的方式给付。 宝华大厦位于东风东路商业旺地,始建于1993年,是当年广州的贵价楼盘之一。在兴建时,就吸引了数十户单位和个人购买,其中还包括20几户香港小业主。然而,由于开发商的资金缺位以及承建商之间的合同纠纷等问题,致使该大厦在完成封顶后,最终在1996年2月全面停工,曾被广州市建委列为广州市50余座主要烂尾楼盘之一。 从1996年开始,贷款给宝华大厦的银行、宝华大厦的承建商、购房的业主相继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开发商一一败诉,随后,这些案子也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 偿债比例按20%分配 广州中院执行庭在接到了这个系列案件以后,于200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作出整体拍卖宝华大厦的决定,拍卖款按债权比例进行分配。2002年10月,宝华大厦成功拍出,拍卖得款9500万,扣除拍卖佣金等各项费用后,共余下6000多万元作为执行款项。由于宝华大厦涉及诉讼的金额高达3亿,因此,按比例,每位债权人只能得到20%的补偿。 对于领到的执行款,当事人反应不一。有的当事人对这样的一栋烂尾搂早就不抱希望了,认为经过法院的努力,能够追回部分款项已是万幸;也有人并不满意,一位当事人说:“100块才拿回20块,这些钱除去几年来的律师费便所剩无几了。” 广州中院执行庭庭长王向荣表示,购房有相当大的风险,一般这种执行案是不可能拿回全部清偿款的,作为法院只能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利益。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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