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因受贿协助外逃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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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9:02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太原9月18日电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贾军英涉嫌受贿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受贿所得53万多元追缴国库。 2001年到2002年,山西太原市东方之珠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在此案侦查过程中,时任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贾军英涉嫌受贿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进入侦查人员视线。 在公安机关对王红票据诈骗案立案侦查后,贾军英又向王红透露了他打听到的侦查情况,并亲自驾车帮助王红、崔树川出逃。7月30日,王红、崔树川潜回太原,贾军英前住机场迎接并透露了公安机关正在抓捕二人的消息。8月1日,贾军英又提供了本人的工作用车,送王红逃往石家庄。 另据了解,诈骗案主犯王红在侦查期间畏罪自杀,张原清和崔树川分别被另案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