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青少年认为自杀可惩罚父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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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9:20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广州讯 过去常常教育孩子要“坚决与坏人作斗争”,但在未成年人普遍“漠视生命”的今天,专家提倡应教育孩子“遇事积极逃生自救”。昨日,广州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谭玉兰给几百名家长孩子主讲了“未成年人生命观”。 一名10多岁的孩子,看武打片中死人可以复活,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后来因做错事被母亲打骂,孩子便喝了农药自杀,幸亏运送及时被救活,父母在床边哭天喊地,孩子却若无其事地
谭副教授表示,由于当前我国“4、2、1”的家庭模式,独生子女说了算,形成“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孩子抓住家长的弱点,幼稚地将自杀作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方式。据调查,当前78%的青少年认为“自杀”是对父母最大的惩罚。 据介绍,如今未成年人普遍漠视生命,在青春期的13~14岁、15~18岁两个阶段最危险,孩子由于人格异常和逆反心理,遇到吵架、家长没收玩具等些小不愉快,都可能导致自杀;由于盲目从众心理,孩子被父母打、考试失败后,会学习电视、书刊上的离家出走、自杀等方式对抗。 据调查,近七成孩子认为母亲教育存在问题,生命教育不仅在于孩子,还应扩展至家长,家长尤其是母亲应不断学习充电,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成才观。信息时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