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下月起实施“新交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0:04 汉网 | |||||||||
长江海事局日前宣布:新的《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划》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原《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划》于1996年元月起实施。近8年来,长江上船舶流量大增,船舶日益大型化,且先后新建了11座长江大桥,航道在不断发生变迁。原规划规定的航路已不适应变化,影响了船舶航行安全,航路变更迫在眉睫。
这次航路变更,遵循上水走缓流、下水走主流,减少横驶区、船舶分边航行的原则,取消了24个横驶区,调整了3个横驶区,进一步明确了每个横驶区上界线与下界线的范围,以及横驶区以外航段船舶航行线路等。 新的分道航行规划于10月1日9时起生效实施。长江海事局要求,届时船舶应在无碍安全的前提下就近、及早驶入相应的通航分道或分边航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