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助学贷款者将在全国媒体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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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1:0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上海9月18日讯新学期,东华大学每个借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都跟学校签署了信用保证书,其中包括:“如学生违反还款承诺,学校可将本人违约情况在全国各大媒体公开。”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全国学生管理中心在今年新颁布的国家助学贷款条例中明文规定:今年秋季起,将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
据悉,沪上各高校已向学生做了口头传达,中国银行也在学生的借款合同中写明:超过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一年并和学校及银行无任何联系的学生,会被告知新闻媒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