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内外有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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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1:05 汉网 | |||||||||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应该遵循国际化潮流,但现阶段不应过于攀高,只要达到国际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水平即可,尤其不能‘内外有别’,给予外国人的产权保护水平高于本国人。”17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在市委党校给来自高校、市直机关400多名听众作了一场生动的知识产权报告。 吴汉东是全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专家,兼任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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