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疑犯咋放跑了 对一起6年前强奸疑案的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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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1:19 生活报 | |||||||||
1998年11月12日20时左右,在穆棱市八面通镇租住的李玉华在屋内被一陌生男子持螺丝刀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报案后,八面通第二派出所却以他们之间认识、证据不足构不成强奸罪为名,在第二天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此后,李玉华和其妹妹多次到派出所理论,但警方依然坚持自己的理由。今年6月,此案被重新提起,穆棱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抓人,然而,犯罪嫌疑人却无法找到了。
9月13日,记者来到了穆棱市八面通镇,见到了从山东老家赶过来为自己伸冤的李玉华。事发后,李玉华无法面对一些人怪异的目光,更让她伤心的是,当年17岁的儿子因无法面对母亲受辱而犯罪嫌疑人却得不到任何惩罚的事实,不久后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她也因此去了山东老家居住。尽管事隔已经6年的光景,但对于李玉华来说,6年前发生的屈辱仍然历历在目,6年来,它就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李玉华的心头,使她至今无法释怀。“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活生生的事实摆在面前,我根本不认识那个男子,更无欠他钱之说,为什么警察认定我和那个男子认识,构不成强奸罪而将犯罪嫌疑人放了呢?”讲起此事时,李玉华一脸的无奈和悲愤。不堪回想的屈辱一幕事发前,李玉华和丈夫及17岁的儿子住在鸡西市的一个镇子上,以种地为生,虽然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但一家人过得很开心。然而幸福的日子在1998年的2月被无情地击碎了,丈夫去鸡西市回来的途中,突然遭遇车祸身亡。那年她才39岁。从那以后,李玉华终日以泪洗面。在穆棱市八面通镇开面食店的妹妹李玉杰见姐姐的日子实在不好过,便让姐姐带儿子到八面通来住。 当年10月份,李玉华和17岁的儿子来到八面通镇,李玉杰为姐姐在镇东租了一处房屋。住下后,李玉华和儿子每天早出晚归,卖水果维持生活。考虑到姐姐的艰难,李玉杰没有让姐姐起火做饭,一日三餐都在她的面食店吃。 据李玉华介绍,1998年11月12日那天晚上,她在妹妹的面食店吃完饭回来,不一会儿,儿子说去他老姨家玩,她自己在里屋的床上躺着,迷迷糊糊之间,突然进来一个男的,大约有30岁左右,手里拿着一把大螺丝刀,逼住她要钱,她当时被吓坏了,连说家里根本没有钱,这时,那个男的见她一人在家,便威逼她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用手卡住了她的脖子,她当时晕了,结果歹徒得逞了。在这过程中,门一响,进来一个女的,看见了发生的一幕,马上就跑了出去,歹徒听见有人进屋,连忙从床上起身,李玉华趁机跑了出去,连呼救命,没想到歹徒反而从后面追她,并喊,“你给我回家……”跑了一会儿,她看见妹妹和饭店的服务员吴学琴跑了过来,吴学琴一把抱住了她。随后她瘫软在地,什么也不知道了。 “强奸证据不足”嫌疑人被放走 在采访中,李玉华的妹妹李玉杰向记者介绍,事发当天,她看见外甥一个人来她家的面食店,便问:“你妈在家干啥呢?”她外甥说:“我妈自己在家呢,总是哭。”她怕姐姐在家一个人想不开,就打发饭店的服务员吴金玲去把她姐姐接来。 据吴金玲介绍,面食店离李玉华租住的地方很近,也就是几分钟的路程,她骑着自行车去了,到了李玉华家,推开里屋的门,看见了不愿看见的一幕,她赶紧就往出跑,这时她听见后面李玉华喊救命,因为人单力薄,她赶紧回面食店找人帮忙。到面食店后,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二姐家里有个男的在强奸二姐,二姐还喊救命呢!”听见这话,李玉杰赶紧让她出去找外甥,她自己和另一名服务员吴学琴连忙往李玉华家的方向跑。 李玉杰说,快要到的时候,吴学琴发现有个女的披头散发在前面跑,后边一个男的在追,吴学琴说,那不是二姐吗?随后上前一把抱住了李玉华。当时那个男的看见来人了,就准备拦住一辆出租车要跑,这时,她的外甥亮亮和服务员吴金玲也赶到了,几个人上前抱住该男子,将他打倒在地。随后,李玉杰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时,该男子躺在地上,警察让他起来,在拽他的过程中,从兜里发现了一把大螺丝刀。随后,警察把该男子带到八面通第二派出所。 在派出所,办案人员取了李玉杰等人的笔录,随后又找来了李玉华询问。李玉华说,原本以为歹徒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第二天她被通知来到派出所时,办案人员栾军告诉她说:“通过讯问,那个男的承认与你发生了关系,但是他说你们俩认识,而且你欠他钱,另外根据调查,在现场你没有明显的反抗行为,虽然该男子掐了你的脖子但是没有伤痕,综合几点,警方认为,证据不足,该男子构不成强奸罪,有通奸嫌疑,所以决定将他释放。” 6年后重新讨公道 回到家中的李玉华气愤难当,李玉华说,她来八面通镇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和那个男子根本不认识,更无欠钱的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她在笔录中已经很清楚地表达了,为什么警方认为她和那个男子认识,并有欠钱的说法呢?况且最主要的,儿子在出去之前她叮嘱将房门和大门都锁好,如果她和那个男子认识,是情愿的话,在做那个事之前,为什么不将门锁好再做?何以导致面食店的服务员吴金玲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顺利进入两道门,发现了这个情况?而且,歹徒手持螺丝刀威逼她的事实,以及110的警察在现场发现了那把螺丝刀并把它交到派出所,在卷宗中都没有体现,办案人说,根本没有螺丝刀这个情节。 事发后第三天,她和妹妹来到派出所,但警方依然坚持构不成强奸罪的观点,此后她和妹妹又多次来到派出所,但都没有任何结果。由于快过年了,她进的货需要出手,她妹妹也很忙,所以就没再过问此事。过完年后的一天,她的儿子突然给家里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他受不了母亲被侮辱而歹徒得不到任何惩罚的事实,他非常后悔,在父亲死后没有保护好母亲,他对不起母亲,所以他要外出打工,请母亲不要找他了。 李玉华说,在事发当天,儿子在派出所听见警察询问她母亲被侮辱的经过,当时就像疯了一样,跑到大街上抱头痛哭。在儿子走后不久,她就踏上了去山东老家的列车,在那里定居。她妹妹李玉杰在她走后不到一年的时间,也将面食店出兑了,搬到了绥芬河居住。 李玉杰说,出事后,她姐姐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再加上原来也有严重的咽炎,准备手术。而她搬到绥芬河后,也一直忙于生计,所以为她姐姐讨公道的事直到今年才有时间过问。今年6月份,她带着材料多次到穆棱市公安局、检察院及穆棱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8月,在穆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关注下,穆棱市公安局将案件发回八面通第二派出所重新调查。 检察院:督促尽快抓捕 犯罪嫌疑人 9月13日,记者找到了当年的办案人员之一的栾军。据他讲,双方虽然发生了性关系,但李玉华当时没反抗,说歹徒用手掐她,也没有明显的伤痕,而且经警方调查,双方认识,有自愿嫌疑,构不成强奸罪,所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释放了,行政处罚也够不上。至于犯罪嫌疑人手持螺丝刀的事,没有这个情节。记者又向其询问何以证明他们之间认识、有自愿嫌疑,栾军说,这起案件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一些细节他不看到卷宗无法说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八面通第二派出所,见到了接手调查此案的刑警张忠诚。据张忠诚介绍,这起案件确实很长时间了,从原来的案件材料看,双方发生性关系是事实,但那名男子构成强奸的证据不足,所以公安机关将其释放了。现在他重新调查,可是那名男子不是本地人,已经不在此居住了,现在关于他一点消息都没有,无法抓到。他有个哥哥原来在本地的一个矿上工作,现在也搬走了。记者又向其询问是否有该男子手持螺丝刀入室及110警察在现场搜出螺丝刀的情节时,张忠诚说,原来的材料中一点体现都没有。记者提出能否在方便的情况下看看卷宗,但遭到拒绝。 当日,在事发现场附近居住的70多岁的原章老人及两名出租车司机时延波和王连松向记者证实,在案发现场,110警察确实从那名男子的兜中搜出一把大号螺丝刀。 李玉华说,那名男子的哥哥确实在本地一个矿上工作,据说比较有钱。 据李玉华介绍,今年6月份,她从山东赶过来,多次到穆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反映该案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希望能给一个公正的说法,可是久无音讯。后来,她到穆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上访,在穆棱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下,公安局才答应重新调查此案。接手此案的徐警官是当年办案人员之一,他认为原来构不成强奸的结论是对的。没办法,她又到穆棱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来案件又转到了刑警张忠诚手里。 当日,记者又来到穆棱市检察院,批捕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要负责人说,李玉华和李玉杰多次到检察院反映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情况,检察院通过调卷,认为应该重新调查,抓捕嫌疑人。目前,检察院已经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抓人。 14日,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民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接伟,他说,司法实践中,多数强奸案暴力、胁迫手段明显,但有些案件的暴力、胁迫手段则不明显;是不是强奸,不能简单地以受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宜以被害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甚至双方认识或不认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是认定是否强奸的法定因素。对于起初愿意,后来又不愿意,或者起初不愿意,后来又愿意发生关系的,由于妇女意志的变化,案情性质也随着变化,这需要司法人员全面把握案情,准确作出判断,否则便会造成许多不良后果。 对于本案,双方的陈述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警方只有找到佐证,也就是任何第三方有效的证据,才能推翻任何一方的陈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携带利器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即使构不上强奸罪,但也有抢劫、盗窃的嫌疑,公安机关也应该适用治安处罚条例,采取必要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拘留,然后深挖余罪,看是否有其他犯罪情节,而不应随便将其释放。 (生活报) | |||||||||